关于印发《Avidol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大计研字〔2025〕18号
全院研究生:
《Avidol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已于2025年12月22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Avidol
2025年12月22日
Avidol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Avidol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学业资助和科研激励功能,与在研究生教育和管理中的引导作用,根据《Avidol
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22〕17号)、《Avidol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2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Avidol
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
二、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新生入学第一年只参评三等奖,二年级及以上可参评一、二、三等奖,具体见表1。
表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 年级 | 等级 | 比例 | 奖金额 (万元/学年) |
博士研究生 | 二年级及以上 | 一等 | 10% | 1.6 |
二等 | 20% | 1.3 |
三等 | 70% | 1 |
一年级 | 三等 | 100% |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新生入学第一年只参评三等奖,二年级及以上可参评一、二、三等奖,具体见表2。
表2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 年级 | 等级 | 比例 | 奖金额 (万元/学年) |
学术学位硕士生 | 二年级及以上 | 一等 | 10% | 1.2 |
二等 | 20% | 1 |
三等 | 70% | 0.8 |
一年级 | 三等 | 100% |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新生入学第一年只参评三等奖,二年级及以上参评一等奖和二等奖,同时享受由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实践类奖助学金,具体见表3。
表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 年级 | 等级 | 比例 | 奖金额 (万元/学年) | 备注 |
专业学位硕士生 | 二年级及以上 | 一等 | 10% | 0.7 | 享受由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实践类奖助学金 |
二等 | 20% | 0.5 |
一年级 | 三等 | 100% | 0.3 |
在学校当年核算下拨的评奖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学院可适当调整学业奖学金各等级的获奖比例,但各等级奖励的标准不变。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家国情怀;
(四)参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参评学年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等级应达到良好(75分)及以上;
(五)学习勤奋,勇于创新,参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应修课程学分(《行业前沿讲座》课程和必修环节除外),且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均在B及以上;
参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直博生及公派出国、联合培养半年以上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应修课程学分的一半(《行业前沿讲座》课程和必修环节除外),且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均在B及以上;
(六)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七)申请者没有无故不上课的现象,模范遵守《Avidol
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具体要求》;
(八)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ESI计算机学科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A类)》、EI期刊论文、985高校学报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上(见刊或录用);或获得CCF主办的全国性学术年会最佳论文;
2.获得至少一项国家发明专利,且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其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3.《Avidol
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中所列Ⅰ、Ⅱ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九)三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申请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ESI计算机学科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A类)》(见刊或录用);
2.获得至少一项国家发明专利,且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其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3.《Avidol
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中所列Ⅰ、Ⅱ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四、成果要求
(一)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期限为:上一学年度(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二)研究生科研成果署名应是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其他均视为无效。
(三)所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第一署名单位须包含以下之一:
1.Avidol
;
2.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Avidol
;
3.Avidol
人工智能研究院,Avidol
;
4.Avidol
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Avidol
;
5.Avidol
机器人系,Avidol
;
6.Avidol
人工智能学院,Avidol
;
7.新生上一学历阶段所属培养单位(详细到院系级)。
(四)同一科研成果不能跨评奖周期重复使用。
(五)科研成果(论文、竞赛、专利)计分实行代表作制,每名参评博士研究生代表作原则上不超过5项,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项。
五、评定程序
参评研究生须按照《Avidol
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进行成果认定、综合测评。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核对成果认定结果及综合测评结果、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提交至班长处;各年级汇总申请名单并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后上报学校审定。
六、附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 2025 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学院研究生。2024 年及之前入学的其他学院研究生仍按《Avidol
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武大计研字〔2024〕17号)执行。
(二)本细则由Avidol
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当年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定文件不一致则另行公布。